赵作海:得知无罪释放后失声痛哭,家里房子倒塌无家可归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当天上午,蒙冤11年的赵作海走出监狱大门,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后,赵作海失声痛哭。《大河报》供图
>>发布会
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本月初,赵作海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5月5日下午,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
河南省高院通报的再审情况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赵作海案是明显错案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委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8日晚上,省高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联系放人。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若无罪,就必须立即释放,不能让他在监狱多呆一天。同时,要公开宣判,为其恢复名誉,解决其当前的生活问题,启动赔偿程序。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立勇表示,他们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释放
赵作海闻讯失声痛哭
昨天7时30分,监狱领导得知赵作海将无罪释放后,和值班警察一起来到赵作海所在的监号寝室。狱警特意驻足看了一下罪犯情绪晴雨表,发现赵作海的情绪牌粘贴在红色的快乐表格里。
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在5月4日与其叔、姐进行了正常会面,并得知了案件进展。为了平抑赵作海的激动情绪,狱警对赵作海进行了心理疏导,最终语气缓慢地告知他这一消息。
听完以后,赵作海沉默半晌,最后抑制不住地涕泪横流,失声痛哭。在劝慰平静以后,赵作海对监区警察多年来的管理教育表示了感谢。他说,狱警根据他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一直从多方面对他予以了关怀照顾。由于在狱期间服从管理教育,赵作海获得了两次减刑奖励。
对于个人服刑期间一直放弃申诉,他表示是希望减刑出狱以后,再做申诉打算。
在文书上签名鞠躬致谢
昨天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随后,监狱刑罚执行科依照法定环节对其发放了释放证明书和回家路费,监区向其移交了个人材料、财物。他随身的行李包括个人用品、释放证明书,生活补贴结余1277.20元,以及监狱方发放的100元路费,总计1377.20元。
9时30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与老家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派出的代表一起离去。
>>对话
办案机关都有责任
记者:作为省高院院长,您是如何看待赵作海案的?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有错必究,不管是谁,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这种事情的出现,对我们来说是警醒,要从该案件中好好总结。
记者: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案?
张立勇: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3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记者:对相关的责任人会不会追责?
张立勇: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目前,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
>>调查
案件负责人均已获升迁
现任商丘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的朱培军,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他与丁中秋、罗明珠,均是柘城县公安局赵作海案件负责人,此情况昨日得到了柘城县公安局宣传股股长张树营的证实。目前丁中秋官至柘城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明珠后来也调入商丘市公安局工作。
记者在柘城县公安局了解到,丁中秋是5月9日的值班领导。昨日晚间,记者拨打丁中秋的手机,其手机设置成秘书服务。而记者昨日电话采访朱培军,朱听后立即挂断了电话。据《大河报》《河南商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又讯:
赵作海原住房屋前荒草齐腰屋内蛛网层层
赵作海今年57岁,有4个子女,其被抓后,妻子改嫁,带走了两个子女,剩下两个交给赵家的亲戚抚养,目前大儿子已近20岁,外出打工去了。赵振晌逃亡后,家里的房子被推倒,瓦片无存;而妻子走后,赵作海的家也空了,2001年以后,房子便无人居住。
5月7日,记者在赵作海家看到,屋前荒草齐腰,屋内蛛网层层,一片狼藉。
家属提请国家赔偿不低于50万
“既然已经承认错了,赔偿当然是应该的。”昨日,赵振举证实,赵家已经向政府提出赔偿。但究竟是什么标准,最终能赔偿多少钱,他心里没有数。他说,家属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按照国家规定,赔偿标准为每天127元,另外节假日的赔偿标准为平日的三倍,最终的赔偿金额应该不少于50万元,大约在70万元左右。
“赔偿多少钱,都不能洗去他10多年的冤屈。”赵作兰说,自从弟弟被判刑送到监牢后,他4个孩子在母亲改嫁后,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孩子还受到村里人的歧视,一直不敢回家,有时候,到她这个姑姑家也是偷偷摸摸的。
“你问问这村子周边方圆几十里,谁不知道这件事。”她说,家人都在村里抬不起头。
10年了,这次他哭得最伤心
5月4日是亲属探监的日子。“这次去的人多,家里人都想将冤屈告诉他。”一大早,赵作兰、赵振举和妹妹赵小兰三人赶到开封看守所。
“他看起来精神还不错,还让我下次来,给他带几件夏天的衣服。”
赵作海告诉赵作兰,他在监狱里因年纪偏大也很听话,监狱民警就安排他打扫卫生的活计,并没有过多为难他。
“当听说赵振裳活着回来了,他哭得很伤心。”赵作兰说,弟弟连问了两次,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是抹着眼泪痛哭失声,“哭了好一阵子,10年了,这次他哭得最伤心。”
去探望的姐姐和妹妹也跟着哭。
赵作海说,他当初就告诉过审问的民警,他没有杀人,他们不相信。“他说,他都给他们跪下了。”赵作兰说,赵作海告诉她,如果不承认会被打死的,也永远看不到“洗冤”的日子。他说,他这是“忍辱偷生”。
赵作海获释后“被旅游”?
昨天,赵振举表示,赵作海的妹夫余方新于前晚到开封等待赵作海出狱。昨天赵作海获释后,柘城县检察院和法院的人及县委书记到河南省第一监狱迎接。
昨天,记者拨打余方新电话,手机一直关机。赵作海一整天未出现在赵楼村。赵作海姐姐和叔叔均称不知道其去向。赵振举说,曾接到县公安局电话,“他们说带赵作海去旅游了”。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柘城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多个负责人电话,他们均表示不清楚赵作海身在何处。
赵振举说,赵作海和县委书记在一起,记者拨打县委书记手机,也一直关机。(据《新京报》《广州日报》报道)
